5月7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涟水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的通知。

涟水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6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债权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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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浏览数:471
5月7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涟水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的通知。
5月7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涟水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的通知。

涟水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6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债权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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