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

   2009-06-09 江苏省人民政府1万

     附件3: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在光伏产业、风力发电、生物质能装备和核电装备四大领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光伏并网发电试点示范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外经贸厅、财政厅、物价局、电力公司

2

优化产业布局,建设10个国家和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园)和5个产业集群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国土资源厅

3

加大投入,原有省级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新增省级专项资金;在关键领域加快建设30个省级创新平台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

4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省国税局、地税局

 

5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省金融办

人行南京分行、省经贸委、有关商业银行

6

筹建光伏、风电产业研究院和新能源学院(二级)

省科技厅、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7

引进高端人才,将新能源产业确定的重点领域所需高端人才引进工作列入我省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相关计划

省人事厅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


 主题词:能源 产业调整△ 振兴 规划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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