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2012-08-14 浙江省发改委5175

  (六)健全市场运行机制
  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体系。积极鼓励发展技术咨询、工程建设、推广应用、产品检测认证、信息服务和人才培训等中介服务,建立健全浙江省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标准,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产业发展。
  加强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和评价。在现有的资源调查基础上,建设并完善太阳辐射监测网和风能监测网,加快开展水能资源的复查、风能资源的详查、生物质能资源评价、太阳能和地热能资源普查等,逐步掌握各种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潜力,为规划设计、政策制定和选址立项提供科学依据,并向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七)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普及可再生能源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和能源管理部门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紧迫性和重要战略意义的认识,增强全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建立低碳生活消费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引导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创造良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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