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部门联合发文:第四季度试行风电光伏市场化交易(附文件)

   2016-11-09 四川四部门联合13930
核心提示:四川发改委、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以及四川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发改委、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以及四川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四川省第四季度将试行风电光伏市场化交易,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四川省风光企业每月按发电量的25%作为市场交易量。以下为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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