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龙口风电场二期工程(49.8MW)风电项目获核准

   2015-12-07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472
核心提示:12月2日,华电龙口风电场二期工程正式取得烟台市发改委批复,标志着该项目成功获得核准。
  12月2日,华电龙口风电场二期工程正式取得烟台市发改委批复,标志着该项目成功获得核准。
  该项目位于龙口市七甲镇东南部与栖霞市、招远市接壤的丘陵地带,是龙口风电场一期工程的续建项目。计划安装24台2000千瓦和1台18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9.8兆瓦,与一期工程共用一座升压站和一条输出线路,可节约占地面积,大大降低工程造价。
  预计项目投产后年上网电量达0.98亿千瓦时,按2013年全国火电网供标煤耗321克/千瓦时计算,与同容量燃煤火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3.1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31吨、氮氧化物120吨、二氧化碳7.9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84.9吨,对保护自然环境、推动节能减排、拉动地方经济、改善电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期工程已于2014年12月26日投产发电。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上网电量9253万千瓦时,风机利用小时数位列区域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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